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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旅游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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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旅游分会召开座谈会

发布时间:2019.03.08 来源: 浏览量:4458

    3月7日下午,市旅游协会副会长、乡村旅游分会会长王璘在润德菲尔庄园会议室主持召开乡村旅游分会座谈会。王玉新会长参加会议,听取“大棚房”整治背景下的我市乡村旅游景区发展现状与建议,并发表讲话。乡村旅游分会各县市区代表共计12名企业负责人参会。

据悉,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大棚房”问题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从2018年8月开始,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大棚房”问题整治行动;江苏省、扬州市全面推进“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各县市区政府注重保护当地乡村旅游企业发展的积极性,同时也在大环境下紧密执行上级政策。

 

市旅游协会副会长、乡村旅游分会会长王璘主持会议。各位代表在充分尊重理解国家大政方针的基础之上,从企业自身现状出发,表达几点共性诉求:一是恳请相关部门对现有60家三星级以上乡村旅游区予以规范化、标准化、可操作化;二是建设用地有比较合理的空间;三是通过出让的方式,取得为休闲旅游服务的旅游建设用地;四是用地价格设置在合理区间。

    王玉新会长认真听取各位代表诉求与建议后发表讲话:第一,怎么看。要从积极角度看待本轮国家“大棚房”整治行动,理解、配合、支持国家大政方针。就宏观层面而言,国家旨在保护耕地、农业与生机面貌,有其必然性;从具体情况来看,江苏省不属重灾区,且在推进过程中,我市总体上也在保护乡村旅游发展的积极性。第二,怎么办。希望全市60家三星级以上乡村旅游区要“面对、接受、规范、优化”。要坦然面对,不要回避,了解要求、理解精神、做好配合,才能转化与适应;要接受政策,与当地政府主动沟通,积极配合与申报;要依法依规,借机解决相关问题,合理争取相关政策,一并申请与合法;要与美丽乡村建设挂钩,优化内部设施,满足身心需求。第三,协会怎么做。协会将座谈会反映的相关情况,通过内部民情民意的方式呈报上级主管部门,为我市乡村旅游发展形成具体、优惠的通盘政策和意见,并借助本次整治,使企业树立新的发展信心,化危为机,更好地推动乡村旅游发展迈上新台阶。